2021年第3次院长办公会议纪要

2021-03-16

2021年3月15日上午,院长潘鲁生在长清校区行政会议室主持召开2021年第3次院长办公会议。副院长李新、董占军、韩世春出席会议,院长办公室主任韩文涛,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处长况旻列席会议。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殷波、研究生处处长赵屹、财务处处长胡红宇先后参加会议并汇报。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校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政协联组会上发表的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及两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把高质量发展理念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以教育评价改为牵引深化综合改革,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强化工作联动,合力推动相关工作落地实施。

会议传达了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招生考试工作责任重大,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政策,抓好工作部署落实;探索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生源结构比例。

会议听取了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殷波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汇报。会议要求,根据国家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山东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凝炼提升,统筹考虑学校高峰学科、博士立项单位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突出特色。

会议听取了研究生处处长赵屹关于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汇报。会议指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预案,严格复试标准,组织人员到位,强化纪律要求,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会议听取了财务处处长胡红宇关于学校2020年财务决算和2021年财务预算方案及部分个人借款核销方案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往来款管理办法。会议要求,加强工作调研,严格按政策规定做好核销借款工作,按议事程序积极推进预决算工作。会议强调,财务预决算要坚持节约高效原则,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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