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设计学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适应社会和行业需要,将理论研究、艺术设计和实践创新有机结合,构建科学合理的设计教育的创新与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具备“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型应用设计人才,服务国家经济及文化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能自觉执行党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基本知识上,应具备较好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具有坚实的设计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与本学科密切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实际应用,能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3、基本素质上,崇尚科学精神,坚守人文理想,善于将理论研究与设计实践相结合;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基本的设计思维能力,掌握理性方法和科学的研究工具。

4、基本学术能力上,应利用各类途径获取学术研究前沿动态信息,具备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参与创新实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开展学术研究或设计实践的能力,善于表达设计思想、展示自己的设计成果,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技术。

5、能够在本领域从事科研或教学工作,承担设计创新或设计管理工作,解决设计应用中具体问题。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01设计史论

02设计教育

03设计批评

04设计美学

05工艺美术

06视觉传达设计

07环境艺术设计

08景观规划与设计

09工业设计

10展示设计

11公共艺术设计

12数字艺术设计

13设计管理

14旅游纪念品设计与研究

15服装设计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限为三年。

四、学分及课程设置(具体课程设置见各研究方向教学计划表)

总学分不少于38分,其中必修学分30分,选修学分8分。

1、必修课(共30学分)

(1)学位公共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外国语5学分) 2类 共8学分

(2)学位基础课 2门 共6学分

(3)学位专业课 4门 共11学分

(4)前沿讲座 2学分

(5)文献检索 1学分

(6)毕业设计 2学分

2、选修课(共8学分)

指能使研究生拓宽知识面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课程。鼓励跨学科选修2门以上课程。

3、补修课

同等学历、跨学科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本学科本科课程2门,成绩记入本人档案,不计学分。

五、科研、创作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需完成的科研、创作成果要求如下:

1.理论类硕士研究生(至少完成下列要求中1项)

(1)在本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论文2篇;

(2)在学校指定的A类期刊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论文1篇;

(3)作为主要成员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社出版专著、编著、教材、译著等,排名前3位;

(4)承担1项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国家级前5为,省部级前3为,厅局级首位);

(5)获得1项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

2.实践类硕士研究生(至少完成下列要求中1项)

(1)在本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论文2篇;

(2)在学校制定的A类期刊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论文1篇;

(3)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社出版专著、编著、教材,排名前3位;

(4)承担1项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国家级前5为,省部级前3位,厅局级首位);

(5)获得1项厅局级以上科研或创作奖励(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

(6)在本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论文1篇,并在本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作品2幅;

(7)在本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论文1篇,并在全校范围内举办3人以内的作品联展;

(8)在本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论文1篇,并获专利1项;

(9)承担并完成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课题,经费在0.6万元以上,并提供成果和经费等证明材料;

(10)参与学校承办的重大社会服务项目并做出较大贡献。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专业研究成果的主要体现,应来源于设计创作方法、设计历史及理论的研究范畴,能够培养硕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写作进度及质量检查

(1)开题报告。在第四学期进行,由参加开题报告研究生的导师召集相关人员成立审议小组并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评议学位论文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等。

(2)中期汇报。在第五学期进行,主要就开题以来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出现问题及解决方法、后期安排等内容进行审核。

(3)提交初稿并加以修改完善。在第六学期3月上旬进行,导师审查学位论文的创新性、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等,提出改进意见,返还学生修改完善。

(4)答辩资格审核。在第六学期4月中旬进行,主要审核课程学分、科研成果、前沿讲座、费用缴纳等环节的完成情况。

(5)格式审查。在第六学期4月底5月初进行,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山东工艺美术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做好学位论文的格式审查。

(6)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在第六学期5月上旬进行,对拟进入答辩程序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文字重合百分比﹤10%,方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的送审。

(7)匿名送审。在第六学期5月中下旬进行,送审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的个人信息,一律送校外专家盲审,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处理。

(8)答辩会。在第六学期6月上旬进行,实行导师回避制,答辩委员会按照答辩程序,经内部评议及无记名投票,对每一位硕士研究生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

(9)学位委员会评议表决。在第六学期6月中旬进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毕业研究生是否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并做出决定。

2、写作要求

(1)学位论文应工作量饱满,在选题、开题、写作、完成及答辩中始终围绕一个中心问题展开陈述及论证。

(2)学位论文写作应概念清晰,结构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顺,格式符合国家科技论文写作规范。

(3)学位论文应体现相应的学术价值及创新性,有基本的工作难度,能就该命题研究提出有所创新的学术见解。

(4)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且不得出现任何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旦发现学术不端即使在授予学位之后也必须立即撤销且不得重新申请。

(5)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理论类硕士生论文字数在3.5万字以上,实践类硕士生论文字数在2万字以上。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