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做好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号)要求,2019年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2019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 号)要求(见附件1)。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 号)要求(见附件1)。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研究周期一般为 2-3 年。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条件的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报送。请申报人员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认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或《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申报书》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以上表格请从附件下载),将纸质版1份并附电子文本(或发邮件至375356165@qq.com),于2019年11月4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二)学校初评。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在申报过程中,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近三年申报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项目或奖励的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三)网上申报。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根据申报要求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申报,并将汇总材料报送至山东省教育厅,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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