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申报2013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申报2013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根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开展2013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依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暂行)》和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二、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分为部地共建项目和一般项目。部地共建项目由文化科技司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参与实施,需涉及文化发展和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当地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具有成熟的基础条件和广阔的培育前景。
三、拟承担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单位,须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可在申报平台的“管理办法及文件”栏目下载),按程序申报。
(一)部地共建项目申报程序:由地、市(区)级(含县级市)文化管理部门组织,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报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科技司。
(二)一般项目申报程序:由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经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科技司;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筹),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可直接向文化科技司申报。
  四、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研项目申报平台”实行网报。用户可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页面地址为:http://114.255.59.53:8080/cms/。
五、项目承担单位操作流程
1、项目申报者向科研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登录后,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及相关文件,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上传并在线提交。
2、申报完成后,请申报者打印纸质申报书一式四份于2013年1月21日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e-mail: kyc@sdada.edu.cn。
联系人:任谢元 15953129091


科研处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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