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挖掘、保护、传承、创新我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引领民族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各族大学生带艺就业、带艺创业,市民族宗教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团市委共同举办“第三届天津市大学生民族文创设计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旨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传承民族文化·共创美好未来”为主题,在我国各民族文化中提炼精选一批凸显特色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深入挖掘各民族特色形象与文化元素,开发设计民族文创产品,彰显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涵和审美风范,推动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为建设文化强国,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二)指导单位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修复与技术研究推广基金管委会
(三)承办单位
天津市民族文化宫
天津市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室
天津市橙澈文创工作室
(四)支持单位
公益志愿服务交流中心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天津阳光义工爱心社
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
相关企业、媒体等
(五)组织职责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主办单位负责统筹推进大赛整体进程,指导单位负责牵头组成评委会,承办单位与支持单位组成大赛执委会,按照组委会要求负责落实开展赛事活动。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天津市民族文化宫。根据大赛组织需要,视情况还可增设协办单位,以闭幕式官宣为准。
三、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2022年9月至11月
(二)作品评选:2022年12月
(三)表彰总结:2023年3月
四、参赛范围
全市高校在校学生和2021、2022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赛。欢迎外省市高校学生参赛。
五、作品内容
(一)民族文化综合类
以“实用性、时尚性、创意性、文化性”为设计理念,挖掘、提炼、整合民族文化精髓,融入旅游、时尚、科技等元素,以民族符号、民族文物、民族艺术、民族音乐、民族体育等元素为创作题材的各类民族文化创意设计作品均可参赛。
(二)民族乡村振兴或运河文化专项类
围绕民族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从以上五个方面进行创意设计,记录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斗道路上乡村振兴的剪影。本届以全国各地民族乡村为设计主题,重点推介关注天津市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
运河文化参赛作品要充分结合地域特点,将独特的大运河文化历史融入其中,反映其在中国历史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使艺术与时代主题同频共振。本届重点以大运河天津段为设计主题,突出大运河与天津城市文化相融合。
(三)红色文化专项类
为全面反映新时代伟大变革,大力营造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奋进新征程、喜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以革命战争年代民族英雄人物、红色民族故事、革命文物为创作背景和参考素材,进行创意设计,展现民族团结进步,传承红色文化基因,用巧妙创意为历史添加生动的时代注脚,让主旋律更昂扬、正能量更充沛。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民族文化综合类
一等奖1名,奖金1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8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0元
(二)民族乡村振兴或运河文化专项类
最佳设计奖1至2名,奖金6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1000元
(三)红色文化专项类
最佳设计奖1名,奖金6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1000元
(四)奖项说明
上述各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作品最终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而定,允许个别奖项多出或空缺。
(五)其他奖励
组委会设作品入围奖、最佳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单位和个人奖、组委会特别奖等若干。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获得主办单位联合盖章的证书或奖杯(牌),获奖作品将汇编成册。所有参赛个人均可获得电子参赛证书。
联系人:穆怀寅 王岭喆 联系电话:022-23396566
附件:第三届天津市大学生民族文创设计大赛参赛及有关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委
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团市委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四日